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金钻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327********157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1)温苍龙商初字第00513号 |
案号 |
(2012)温苍龙执民字第000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温州苍南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吴金钻欠倪志虎借款100000元,定于2011年12月20日前支付20000元,余款80000元分十六期支付,定于每月20日前支付5000元,第一期定于2012年1月20日前付清,最后一期定于2013年4月20日前付清,如果吴金钻未按上述期限还款,倪志虎有权就全部未还款项一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11-12-28 |
发布时间 |
2014-08-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