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林日体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327********159X
执行依据文号
(2014)温苍龙商初字第00044号
案号
(2014)温苍龙执民字第0075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温州苍南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林日体共欠孔万上人民币95000元及利息55000元,该款分期偿还,分别于2014年2月28日偿还本金14000元及利息6000元、2014年3月28日偿还本金14000元及利息6000元、2014年4月28日偿还本金14000元及利息6000元、2014年5月28日偿还本金14000元及利息6000元、2014年6月28日偿还本金14000元及利息6000元、2014年7月28日偿还本金14000元及利息6000元、2014年8月28日偿还本金14000元及利息6000元、2014年9月28日偿还本金7000元及利息3000元。二、如未按期偿还本息,未偿还的本金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利率四倍计算利息。三、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双方无其他争议;五、本案受理费3300元,减半收取1650元,由被告林日体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14-06-24
发布时间
2014-11-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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