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乌鲁木齐新伟鑫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6523********399Y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晋01民终3477号 |
案号 |
(2020)晋0105执59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上诉人乌鲁木齐新伟鑫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10日之前付被上诉人太重煤机有限公司货款70万元,2018年12月25日之前付46万元,2019年7月31日之前付115.7万元,合计231.7万元;二、如上诉人乌鲁木齐新伟鑫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未按上述期限履行还款义务,被上诉人太重煤机有限公司有权申请强制执行;三、本案纠纷就此了结,再无争议。 一审诉讼费37279元由被上诉人太重煤机有限公司承担;二审上诉费元37279元减半收取18639.5元由上诉人乌鲁木齐新伟鑫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01-10 |
发布时间 |
2020-03-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杜金举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2328773494399Y |
登记机关 |
木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新疆昌吉州木垒县园林东路三泉酒厂住宅楼一单元一楼左手[1357]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