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郭志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781********165X
执行依据文号
(2012)卫刑初字第143号判决书
案号
(2015)卫执字第0072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卫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郭志强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新乡市卫辉市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15-07-31
发布时间
2015-11-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它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高消费令,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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