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贾相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1024********167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鄢民二初字第146号 |
案号 |
(2016)豫1025执8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鄢陵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执行人贾相波向申请人支付借款5650000元及利息,被执行人李延亮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共计30675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襄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6-07-07 |
发布时间 |
2016-07-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