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韩继荣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20603********180X
执行依据文号
(2016)吉0605民初470号
案号
(2016)吉0605执20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被告韩继荣于2016年3月21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王玉琴借款本金15万元;利息从2014年7月19日起按定期、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计算至本金付清时止。 案件受理费3300元减半收取1650元(原告已交付1650元)由被告韩继荣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江源区人民法院
省份
吉林
立案日期
2016-03-28
发布时间
2016-06-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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