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韩继荣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20603********180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吉0605民初470号 |
案号 |
(2016)吉0605执2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被告韩继荣于2016年3月21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王玉琴借款本金15万元;利息从2014年7月19日起按定期、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计算至本金付清时止。 案件受理费3300元减半收取1650元(原告已交付1650元)由被告韩继荣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源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吉林 |
立案日期 |
2016-03-28 |
发布时间 |
2016-06-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