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乾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326********18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温平商初字第00894号 |
案号 |
(2015)温平执民字第0217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温州平阳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执行人黄传毅、苏冰洁向申请执行人平阳合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2470000元及利息。 2、被执行人温州日成皮业有限公司对上述主债权最高额为2800000元内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3、被执行人黄乾、金小红对上述主债权在高额为5700000元内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15-09-17 |
发布时间 |
2015-12-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