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丁宇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10922********18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6)辽0922民初329号
案号
(2018)辽0922执恢1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彰武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丁宇飞、张微偿还申请人刘广东借款本金66670元,并负担诉讼费2392元。被告丁宇飞、张微负连带偿还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彰武县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18-04-03
发布时间
2018-04-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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