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辛伟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102********18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104刑初211号 |
案号 |
(2020)粤0104执134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辛伟强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6年11月6日止;罚金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次日起一个月内向本院交纳,上缴国库。) 二、缴获的毒品海洛因14.98克,甲基苯丙胺10.77克予以没收销毁、作案工具手机1部、电子秤1把予以没收。 (该项判决由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4-27 |
发布时间 |
2020-05-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