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国际才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983********18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0)肥民初字第1559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1)肥执字第000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肥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国际才支付原告袁爱国 现金200000元,并自2009年4月4日起至2009年10月3日止按 月息0.025元支付利息,自2009年4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 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支付违约金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止。 二、被告冀建秀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廷履 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300元由被告国际才负担,被告冀建秀承担连带责 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肥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1-01-09 |
发布时间 |
2014-12-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