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丰收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627********18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3)单刑初字第76号 |
案号 |
(2017)鲁1722执9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单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人刘丰收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2年9月10日起至2013年9月9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一次性缴纳。)被告人左保会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2年9月10日起至2013年9月9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一次性缴纳。)被告人史海祥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2年9月10日起至2013年6月9日止。)被告人刘长明犯盗窃罪,单处罚金九千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单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7-05-23 |
发布时间 |
2017-11-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