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赵啟松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727********183X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黔2633民初291号
案号
(2021)黔2633执26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从江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赵啟松尚欠滚丢力劳务费 4200 元,自愿于 2021 年 5 月 15 日前支付 2100 元,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前支付 2100 元, - 2 - 如赵啟松未按时履行付款义务,则滚丢力可向法院一次性申请强 制执行; 二、滚丢力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 三、案件受理费 50 元,减半收取 25 元,滚丢力自愿负担。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从江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1-06-21
发布时间
2021-08-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转移财产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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