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杨乃周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327********185X
执行依据文号
(2011)温苍龙商初字第00797号
案号
(2012)温苍龙执民字第0033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温州苍南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杨乃糯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任小丽借款40万元及利息,杨乃周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其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杨乃糯追偿。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12-05-16
发布时间
2014-08-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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