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中铁三局集团桥隧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101********187T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825民初2840号 |
案号 |
(2021)皖0825执4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湖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经原告太湖县百川建材销售有限公司与被告中铁三局集团桥隧工程有限公司核对,被告中铁三局集团桥隧工程有限公司仍欠原告太湖县百川建材销售有限公司材料款11149957.51元,被告中铁三局集团桥隧工程有限公司自愿于2021年2月10日前支付4500000元(此数额为最低付款数额);自2021年3月起每月支付500000元(于每月30日前支付),直到全部欠款付清为止,原告太湖县百川建材销售有限公司同意并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二、原告太湖县百川建材销售有限公司同意被告中铁三局集团桥隧工程有限公司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转账、银行承兑等方式;如采取除现金转账外的其他付款方式,被告中铁三局集团桥隧工程有限公司不承担贴息;三、如被告中铁三局集团桥隧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第一条约定的任意一期的付款期限付款,则原告太湖县百川建材销售有限公司有权要求被告中铁三局集团桥隧工程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所欠的全部款项,且原告太湖县百川建材销售有限公司有权就上述未得到清偿的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被告中铁三局集团桥隧工程有限公司同意。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案诉讼费用88700元,减半收取44350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均由原告太湖县百川建材销售有限公司承担。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湖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2-19 |
发布时间 |
2021-08-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红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06098106187T |
登记机关 |
金牛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成都金牛高科技产业园金凤凰大道66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