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梁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982********190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192民初31号 |
案号 |
(2019)粤0192执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互联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梁冰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复星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清偿借款本金144295.01元、利息及逾期罚息(2018年2月7日至2018年3月6日利-10-息1103.68元;2018年3月7日起至2018年12月24日止,以144295.01元为本金,按照年利率24%计算利息及罚息;自2018年12月25日起,以144295.01元为本金,以年利率24%计算罚息至款项清偿之日止); 二、被告梁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复星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3636.36元; 三、驳回原告广州复星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互联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07-08 |
发布时间 |
2019-09-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