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和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920********20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鲁0191民初1156号
案号
(2020)鲁0191执30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济南高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告刘庆杰、和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吴昊、徐晶经济损失843893元;2.一审案件受理费21145元,减半收取10572.5元,由原告吴昊、徐晶负担6437.5元,被告刘庆杰、和磊负担4135元;3.鉴定费37000元,由刘庆杰、和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2-26
发布时间
2020-05-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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