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和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920********20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191民初1156号 |
案号 |
(2020)鲁0191执3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高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告刘庆杰、和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吴昊、徐晶经济损失843893元;2.一审案件受理费21145元,减半收取10572.5元,由原告吴昊、徐晶负担6437.5元,被告刘庆杰、和磊负担4135元;3.鉴定费37000元,由刘庆杰、和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2-26 |
发布时间 |
2020-05-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