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蔡志刚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101********20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0184民初11290号
案号
(2020)豫0184执48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郑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冻结被申请人蔡志刚银行存款60万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财产保全费3520元,由申请人王丙午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新郑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1-15
发布时间
2020-02-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