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沈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724********20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0724民初249号 |
案号 |
(2018)豫0724执10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获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沈军、李翠粉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葛瑞民借款363539.59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获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8-08-09 |
发布时间 |
2018-08-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