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林耀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622********20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闽0622民初208号 |
案号 |
(2019)闽0622执81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云霄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陈添寿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云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30 000元并支付利息、逾期罚息、复息(计至2018年1月5日为7830.38元,自2018年1月6日起至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逾期罚息、复息按合同约定计算); 二、陈坤容、林耀辉对陈添寿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陈坤容、林耀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陈添寿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云霄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9-07-19 |
发布时间 |
2019-09-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