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燕丽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603********204X
执行依据文号
(2016)豫0611民初2266号
案号
(2018)豫0611执8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淇滨区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4万元并支付利息,负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6115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18-01-11
发布时间
2018-06-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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