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莫祖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521********21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桂0521民初1490号 |
案号 |
(2018)桂0521执5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浦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被告莫祖斌向原告合浦常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支付从2016年4月30日起至2016年8月29日止的车辆逾期租金27456元; 二、被告莫祖斌向原告合浦常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支付违章罚款1300元。 本案受理费566元,公告费700元,合计1266元,由原告合浦常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负担79元,被告莫祖斌负担1187元(受理费原告已预交,属被告负担部分,由被告在清偿债务时一并付给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合浦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8-05-23 |
发布时间 |
2018-11-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