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莫祖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0521********21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6)桂0521民初1490号
案号
(2018)桂0521执59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合浦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被告莫祖斌向原告合浦常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支付从2016年4月30日起至2016年8月29日止的车辆逾期租金27456元; 二、被告莫祖斌向原告合浦常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支付违章罚款1300元。 本案受理费566元,公告费700元,合计1266元,由原告合浦常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负担79元,被告莫祖斌负担1187元(受理费原告已预交,属被告负担部分,由被告在清偿债务时一并付给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合浦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18-05-23
发布时间
2018-11-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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