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忠松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331********211X |
执行依据文号 |
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18)桂0331执4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荔浦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李忠松尚欠原告韦吉军借款本金13.6万元及利息10.6万元(此利息自2015年3月9日计算至2018年6月9日,之后的利息按年利率24%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被告李忠松于2018年6月18日前一次性还清;二、本案受理费4930元,减半收取2465元,被告李忠松自愿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荔浦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8-07-02 |
发布时间 |
2018-12-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