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田博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2821********217x
执行依据文号
(2016)甘1002民初1334号
案号
(2017)甘1002执170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庆阳景雅格商贸有限公司归还原告张宏伟借款本金50万元(2014年1月4日),并按年利率24%支付自2014年8月29日起至归清之日止的利息(已支付的116000元利息,在利息总额中扣减);被告庆阳景雅格商贸有限公司归还原告张宏伟借款本金50万元(委托唐小勇借款),并按年利率24%支付自2015年1月24日起至归清之日止的利息。(已支付的125000元,在利息总额中扣减)。案件受理费17738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庆阳景雅格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17-09-13
发布时间
2018-04-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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