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叶友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326********22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温平商初字第308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4)温平执民字第14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温州平阳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执行人卢美丽、叶友谊尚欠申请执行人平阳县众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38239.75元及利息(从2014年1月21日起按月利率1.86%计算至判决确定履行之日止),被执行人郑贤献、孔庆永、杨叶明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被执行人郑贤献、叶友谊、卢美丽、杨叶明、孔庆永应共同负担案件受理费5050元、申请执行费365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14-11-12 |
发布时间 |
2017-08-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