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福建省建瓯市森工木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507********230U
执行依据文号
(2017)深仲裁字第1465号
案号
(2019)闽0783执81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建瓯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167765.61元(含第一笔借款剩余本金60203.62元及第三笔借款本金107561.97元)。 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融资服务费人民币1805.96元,并以所欠的第一笔借款剩余本金人民币60203.62元及第三笔借款本金人民币107561.97元为基数,分别自2016年6月21日、6月22日起,按每月2.0%/30的标准计算逾期违约金,直至借款本金全部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17年6月26日的逾期违约金为人民币41310.47元(60203.62元×2.0%/30天×370天+107561.97元×2.0%/30天×369天=41310.47元). 三、本案仲裁费人民币10386元由被申请人承担,被申请人在履行本裁决时径付申请人。 四、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被申请人未按本裁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建瓯市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19-04-11
发布时间
2019-07-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晓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783665070230U
登记机关
福建省建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建瓯市徐墩镇丰乐工业区(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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