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林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527********233X
执行依据文号
(2016)桂0922民初577号民事调解书
案号
(2017)桂0922执82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陆川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执行人林江返还借款本金17499.83元及利息给申请执行人陆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二、被执行人林江向本院交纳案件受理费150元,案件执行费164元。 三、被执行人林江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给申请执行人陆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陆川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17-11-08
发布时间
2017-11-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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