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蒋明博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1523********235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鲁1502民初4214号
案号
(2019)鲁1502执218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蒋明博于2019年6月30日前偿还原告冀玲借款24600元及律师费3000元,共计27600元。     二、如被告未按约定时间还款,自愿承担违约金492元,如被告按期还款,则原告放弃要求被告承担违约金492元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13.5元由原告承担(原告已预交,待执行时一并过付)。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9-07-12
发布时间
2019-10-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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