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蒋明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1523********235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1502民初4214号 |
案号 |
(2019)鲁1502执21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蒋明博于2019年6月30日前偿还原告冀玲借款24600元及律师费3000元,共计27600元。 二、如被告未按约定时间还款,自愿承担违约金492元,如被告按期还款,则原告放弃要求被告承担违约金492元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13.5元由原告承担(原告已预交,待执行时一并过付)。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9-07-12 |
发布时间 |
2019-10-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