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蒋维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1304********24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浙03刑初137号 |
案号 |
(2018)浙03执5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温州中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赔偿申请执行人郑舒、胡小玲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5万元。 (2)承担本案执行费用3650元。 (3)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18-06-06 |
发布时间 |
2018-08-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