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殷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321********24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鲁0321民初2131号 |
案号 |
(2017)鲁0321执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桓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殷平偿还原告张金栋借款本金16 000元,于2016年9月1日前偿还5 000元,于2016年10月1日前偿还5 000元,剩余6 000元于2016年11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 二、若被告殷平未按上述约定期限足额支付任意一笔款项,则原告张金栋可就全部未付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三、上述费用付清后,原、被告双方就本案别无其他纠纷。 四、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殷平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桓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7-01-06 |
发布时间 |
2017-08-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隐匿财产规避执行,其他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