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韩建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122********24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章商初字第947号 |
案号 |
(2016)鲁0181执32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章丘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邱廷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章丘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15万元及借款利息。被告韩忠、韩建华、李其勇对上述判决第一、二项的款项在最高限额15万元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受理费3300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章丘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6-11-16 |
发布时间 |
2017-02-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