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国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1523********24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豫1523民初820号 |
案号 |
(2019)豫1523执12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被告杨国峰(杨峰)所欠原告张咏英现金164000元,利息自2017年4月21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还清之日,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一次性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07-02 |
发布时间 |
2019-08-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