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杨云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3029********24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豫1523民初789号
案号
(2019)豫1523执17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杨云欠原告韩文根退股金9.6万元及利息定于2017年12月31日前偿清,利息按照月利率1.5%的标准自2015年7月16日开始计算,息随本清; 二、双方无其他纠葛。 本案受理费2200元,减半收取1100元,被告自愿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新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19-01-09
发布时间
2019-02-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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