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蒙锋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623********24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1022民初795号 |
案号 |
(2019)桂1022执8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田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19)桂1022民初795号民事调解书:被告蒙锋胜、蒙锋隆、蒙剑定于2019年8月2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董忠稳、欧阳天长付98000元(其中包括:退还保证金40000元、偿还借款30000元、赔偿经济损失15000元和支付利息8000元、律师服务费5000元);若被告蒙锋胜、蒙锋隆、蒙建逾期未向原告董忠稳、欧阳天长履行义务,则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98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偿清之日止)。本案诉讼费2560元,调解结案减半收取1280元,由被告蒙锋胜、蒙锋隆、蒙建负担(原告已预交,本院不予退回,由被告于2019年8月20日前一并向原告支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田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9-10-22 |
发布时间 |
2019-12-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