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纪忠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1325********24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新2301民初3142号 |
案号 |
(2018)新2301执28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纪忠强支付原告程亚军工程款299000元及利息17000元,合计316000元;此款被告纪忠强于2018年1月30日之前支付原告程亚军170000元,于2018年2月16日之前支付原告程亚军146000元;如被告纪忠强未按期支付上述任何一期款项,则需另行向原告程亚军支付利息17000元; 二、本案受理费6310元,公告费450元,合计6760元;退还原告程亚军3155元,其余诉讼费用由原告程亚军负担1802.5元,被告纪忠强负担1802.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18-07-24 |
发布时间 |
2019-01-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