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纪忠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1325********24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7)新2301民初3142号
案号
(2018)新2301执288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昌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纪忠强支付原告程亚军工程款299000元及利息17000元,合计316000元;此款被告纪忠强于2018年1月30日之前支付原告程亚军170000元,于2018年2月16日之前支付原告程亚军146000元;如被告纪忠强未按期支付上述任何一期款项,则需另行向原告程亚军支付利息17000元; 二、本案受理费6310元,公告费450元,合计6760元;退还原告程亚军3155元,其余诉讼费用由原告程亚军负担1802.5元,被告纪忠强负担1802.5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昌吉市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18-07-24
发布时间
2019-01-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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