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柳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2103********24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内0783民初1819号
案号
(2020)内0783执22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扎兰屯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柳强返还原告李继萍借款20 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90元,由原告李继萍负担26元(已交纳),被告柳强负担164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付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扎兰屯市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20-01-22
发布时间
2020-06-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