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梁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0102********244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黔0113民初3652号
案号
(2019)黔0113执257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白云区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梁霞共欠原告贵州贤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货款1463321元,上述货款分别于2019年7月1日前支付20万元,2019年9月1日前支付263321元,剩余货款100万元于2019年12月30日之前付清; 二、若被告梁霞未按上述调解期限支付货款,则原告贵州贤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可就剩余全部货款申请强制执行; 三、若被告梁霞截止至2019年12月30日之前未付清货款,则需要以违约金30万元为基数,按剩余货款占总货款比例支付相应违约金; 四、本案诉讼费10763元(原告已预交,已减半)由被告梁霞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19-08-13
发布时间
2019-11-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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