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戚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922********245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肥民初字第28号 |
案号 |
(2017)鲁0983执2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戚伟于2015年2月16日前支付原告王建新3150元,同年6月30日支付原告王建新30000元,同年12月31日前支付原告王建新30000元,于2016年6月30日前支付原告王建新35000元,同年12月30日前支付原告王建新35000元,于2017年6月30日支付原告王建新35000元,同年12月30日前支付原告王建新35000元,于2018年6月30日支付原告王建新35000元,同年12月30日前支付原告王建新35000元; 二、如被告戚伟任一期逾期支付,原告王建新有权就余额申请强制执行,并加收利息(以剩余借款为本金自2014年12月15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双方别无其他纠葛。 案件受理费2924元,由被告戚伟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肥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7-02-22 |
发布时间 |
2017-03-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