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伍时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1284********25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1202民初3974号 |
案号 |
(2019)粤1202执23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伍时光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垫支款28786.19元给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 二、被告伍时光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上述欠款迟延履行违约金(暂计至2018年6月7日为966.65元;之后按欠款28786.19元,按年利率24%从2018年6月8日起计至付清垫支款之日止)给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 三、驳回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四、案件受理费544元(已由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由被告伍时光承担并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迳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09-09 |
发布时间 |
2019-09-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