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袁明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1128********25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川1402民初2707号 |
案号 |
(2017)川1402执6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袁明述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李强明各项损失共计95007.8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17-04-06 |
发布时间 |
2017-10-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