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莫黎松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223********25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2)鹿民二初字第439号
案号
(2013)鹿执补字第0014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柳城且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驳回原告覃迎春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820元,减半收取人民币1410元,财产保全费1120元,合计2530元,由被告覃冬群、覃桂芬、莫黎松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鹿寨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13-06-23
发布时间
2014-11-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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