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馨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902********25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0)金婺商初字第01608号 |
案号 |
(2012)金婺执民字第030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华婺城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浙江意欣家具有限公司归还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借款人民币9980000元并支付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利率从2008年7月9日开始计算至2009年2月29日,从2011年6月20日开始计算至本判决确定履行之日止);归还美元贷款本金139130.21美元,按2009年1月24日汇率折合人民币并支付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利率从2008年9月12日开始计算至2009年2月29日,从2011年6月20日开始计算至本判决确定履行之日止);归还贷款本金290000美元,按2009年1月24日汇率折合人民币并支付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利率从2008年9月23日开始计算至2009年2月29日,从2011年6月20日开始计算至本判决确定履行之日止);归还贷款本金140000美元,按2009年1月24日汇率折合人民币并支付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利率从2008年10月20日开始计算至2009年2月29日,从2011年6月20日开始计算至本判决确定履行之日止)。 二、由被告金华市意欣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义乌市长弓无纺布有限公司、孟希安、李馨对以上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由五位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律师费114000元。 四、驳回原告其它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119898元(原告已预交),保全费5000元,合计124898元,由五位被告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婺城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12-09-25 |
发布时间 |
2014-09-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