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樊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1322********257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川0105民初8778号 |
案号 |
(2018)川0105执1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事项: 1、申请执行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12月8日作出的(2016)川0105民初8778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即: 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还本金66299.01元,利息11960.67元,罚息、复利3500.29元(利息、罚息、复利暂计算至2016年9月9日;从2016年9月10日起至借款本金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按双方签订的《个人信用额度贷款合同》约定计算); 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从2017年9月16日起计算); 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案件受理费1055元。 以上暂合计82814.97元。 2、本案执行费等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18-01-03 |
发布时间 |
2018-04-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