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纪红垒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1081********257X
执行依据文号
(2015)通民初字第1398号
案号
(2018)豫0222执37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通许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纪红垒于2016年6月30日前一次性归还原告费永借款本金1940000元及利息500000元,该笔借款本金及利息汇入原告费永德建行账户;若在2016年6月30日前之前纪红垒所经营酒店的折迁补偿汇入纪红垒账户时,纪红垒应给付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逾期给付费永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通许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18-01-21
发布时间
2018-01-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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