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项林花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327********264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浙0327民初00274号 |
案号 |
(2016)浙0327执46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温州苍南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执行人林加洋交纳执行款1100000元及利息、逾期利息;2、被执行人谢笑调、项秉晃、林秋仙、林芬、项芳平、谢笑裙对上述款项以最高额110万元为限承担连带偿还责任;3、被执行人项林花、潘芝华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4、负担本案诉讼费8096.5元,申请执行费134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16-09-18 |
发布时间 |
2017-01-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