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文凯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123********00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184刑初320号 |
案号 |
(2021)豫0184执43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人刘文凯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2月10日起至2030年3月9日止。罚金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刘文凯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退赔被害人王占杰、闫俊涛损失人民币165.25万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7-30 |
发布时间 |
2021-11-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