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石慧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983********05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0983民初5579号 |
案号 |
(2021)鲁0983执22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肥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石慧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山东肥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0000元及利息、罚息【截止2021年2月1日为6662.39元,自2021年2月2日以本金20000元为基数,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二、被告石慧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山东肥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律师费1400元:三、驳回原告山东肥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肥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7-01 |
发布时间 |
2021-11-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