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郭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223********00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223民初2295号 |
案号 |
(2021)桂0223执7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鹿寨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郭勇尚欠原告钟磊借款40,000元及利息。被告郭勇自愿定于在2021年1月16日前还5,000元,2021年4月16日前还5,000元,2021年7月16日前还5,000元,2021年10月16日前还5,000元,2022年1月16日前还5,000元,2022年4月16日前还5,000元,2022年7月16日前还5,000元,2022年10月16日前还清剩余的本息(利息以4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计付,时间从2019年8月1日算起直至还清为止)给原告钟磊。如上述款项有一期逾期未还清,原告可就剩余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二、案件受理费1,104元,减半收取552元,由被告郭勇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鹿寨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5-17 |
发布时间 |
2021-11-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