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旭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2424********351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甘1121民初2292号
案号
(2021)甘1121执81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通渭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由马旭伟返还张岁来借款本金30500元及利息9500元;2.案件受理费530元,由马旭伟负担;3.本案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通渭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1-05-07
发布时间
2021-11-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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