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高桂兵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823********425X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鲁1312民初759号
案号
(2021)鲁1312执160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告高桂兵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欠款4000元机利息(已4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5月2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2、驳回原告其它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5元被告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7-23
发布时间
2021-11-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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