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824********075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1002民初376号 |
案号 |
(2020)甘1002执18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杨涛、杨志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马骁劳务费102000元,庆阳极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600元,由被告杨涛、杨志、庆阳极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0-10-30 |
发布时间 |
2021-11-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